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中山璞真堂中医诊所申请注销,经我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其《中医诊所备案证》,特此公布。
机构 名称 | 中山璞真堂中医诊所 | 法定 代表人 | 赖栋 |
地址 | 中山市小榄镇兆龙社区兆隆路新泰二街泰龙十三巷18号首层第一卡 | 主要 负责人 | 王艳霞 |
登记号 | PDY24528744200017D2182 | 诊疗 科目 | 中医科;内科专业;推拿科专业。 |
发证日期:2024年5月30日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小榄分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