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中山曙光医疗美容门诊部申请注销,经我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布。
机构 名称 | 中山曙光医疗美容门诊部 | 法定 代表人 | 游勇鹏 |
地址 | 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89号首层101、103、119-121、137、138号及二层131-139、150-153、172-224号 | 主要 负责人 | 张兴阳 |
登记号 | PDY09640244200017D1542 | 诊疗 科目 | 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
发证日期:2023年11月28日 |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小榄分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