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中山轻芝美医疗美容诊所申请注销,经我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其《诊所备案凭证》,特此公布。
机构
名称
中山轻芝美医疗美容诊所
法定
代表人
何建芬
地址
中山市小榄镇东区社区广源中路6号之1
主要
负责人
张伟
登记号
MACWPTRQ844200017D2212
诊疗
科目
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
发证日期:2024年7月9日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小榄分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