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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榄人〔2025〕07010-1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4-03 分享: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

公告

粤中榄人〔2025〕07010-1号


欠薪单位:中山市新嘉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实际经营者:周*宁

身份证号码:1301231979********

身份证住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南岗村

联系电话:1733619****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5年1月21日起,梁某等人多次向我分局反映称该单位拖欠全体员工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份工资。对于你涉嫌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我单位多次联系你配合处理未果。对于你涉嫌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我局多次联系你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未果。2025年3月24日,我镇小榄人社分局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榄人[2025]07010),要求你于2025年3月28日前到我镇小榄人社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但你至今未按要求前来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5年4月8日前到我镇小榄人社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欠薪事宜。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东港大道24号之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榄分局第二网格

联系人:吴国权、莫敏华

联系电话:22821788、22825888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