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Q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Q15-1/01、Q15-4/01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调整成果于2019年12月27日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布。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阅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中山市小榄镇Q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Q15-1/01、Q15-4/01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调整.jpg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