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P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P20-1地块建筑高度调整》《中山市小榄镇P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P21-1地块建筑高度调整》于2020年2月26日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布。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阅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中山市小榄镇P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P20-1地块建筑高度调整》批后公告.jpg
2.《中山市小榄镇P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P21-1地块建筑高度调整》批后公告.jpg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