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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实施《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第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3Q-F08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等3个规划成果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8-24 分享:

  

《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第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3Q-F08 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2020年8月4日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山市小榄镇L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LL-41-05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调整》《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第一期)1Q-C05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调整》于2020年820日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布。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阅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第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3Q-F08 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批后公布

      2.《中山市小榄镇L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LL-41-05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调整》批后公布.

      3.《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第一期)1Q-C05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调整》批后公布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0年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