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榄镇E分区E39-8/01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山市小榄镇W分区W-40-1、W-40-2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于2020年8月27日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山市小榄工业区(第三期)3Q-F04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山市小榄工业区(第三期)3Q-F09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山市小榄工业区(第三期)3Q-E05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于2020年9月3日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布。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阅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小榄镇E分区E39-8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批后公告
2.《中山市小榄镇W分区W-40-1、W-40-2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批后公告
3.《中山市小榄工业区(第三期)3Q-F04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批后公告告
4.《中山市小榄工业区(第三期)3Q-F09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批后公告
5.《中山市小榄工业区(第三期)3Q-E05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批后公告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