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第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2Q-C02地块局部用地建筑高度和建筑密度调整》《中山市小榄镇B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10-1/01地块局部用地建筑高度和建筑密度调整》于2020年9月23日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布。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阅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第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2Q-C02地块局部用地建筑高度和建筑密度调整》批后公布
2.《中山市小榄镇B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10-101地块局部用地建筑高度和建筑密度调整》批后公布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