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E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39-5/01地块局部地块建筑高度和建筑密度调整于2020年11月13日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布。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阅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 《中山市小榄镇E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39-5/01地块局部地块建筑高度和建筑密度调整批后公布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