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J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08-1/01、J09-1/01地块建筑高度调整》《<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第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1Q-A03局部地块建筑高度与建筑密度调整》《<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第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2Q-C02-1局部地块建筑高度及建筑密度调整》分别于2021年5月31日、6月10日和6月15日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布。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阅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中山市小榄镇J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08-1/01、J09-1/01地块建筑高度调整批后公布.jpg
2.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第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1Q-A03局部地块建筑高度与建筑密度调整批后公布.jpg
3.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第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2Q-C02-1局部地块建筑高度及建筑密度调整批后公布.jpg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