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永丰涌污水一体化处理站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与《中山市小榄镇批而未供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及2023年3月2日经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批后公布。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网(http://www.zs.gov.cn/zrzyj)和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ww.zs.gov.cn/xlz)查阅。
特此通告。
附件:1.《中山市小榄镇永丰涌污水一体化处理站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批后公告
2.《中山市小榄镇批而未供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批后公告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