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通知》(中人社发〔2017〕319号)第一条第二款以及《中山市小榄镇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方案》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将中山市小榄镇云湾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4日止。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向镇人社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小榄镇裕洲路63号人社分局
联系电话:22838321 22838322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榄分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