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金火麒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2022年8月8日,由本机关立案调查的中山市金火麒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一案,经查,当事人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中止案件调查:(四)因当事人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的;”的规定,现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中止案件调查,中止调查的期限至前述情形消除时止。
特此告知。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