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4日,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承接的仓库搭建工程内发生一起一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小榄镇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由应急管理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公安分局、司法分局、总工会和绩东二社区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7·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第二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的基本情况
(一)中山市舜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中山市舜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9日,企业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是梁炯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42000714836002F,住所是中山市小榄镇绩东二泰丰工业区,注册资本是人民币伍拾万元,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五金制品(不含电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6月10日,中山市舜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梁炯添女儿梁婉珊(盈升公司股东之一)与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吴仕伟通过微信和电话沟通约定好中山市舜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仓库锌铁棚搭建工程事宜,双方并未签订施工合同。
(二)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29日,企业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是吴仕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442000MA536WY13Y,住所是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89号首层44-47号,注册资本是人民币壹仟万元,经营范围是承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防水补漏工程、室内水电安装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工程、通风设备系统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排水工程、公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铁路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建筑劳务分包;清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网上销售、批发:灯具、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建材、家电、钢材、机械配件、电气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电线电缆、电工器材、办公设备;国内贸易(不含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房地产租赁经营;岩土工程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负责承揽中山市舜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仓库锌铁棚建设施工工程。
(三)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
吴仕伟,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日期:1981年5月9日,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湖北省黄梅县新开镇宝兴村一组。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负责人(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
吴仕伟安排了临时雇用的周平德、梁日友、候文志三人到中山市舜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仓库锌铁棚搭建工程工作。其中周平德、梁日友为施工安装工,按350元/天计酬,候文志为水泥杂工,按320元/天计酬。
(四)死者身份信息
死者:周平德,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日期:1991年11月21日,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广东省化州市合江镇塘乐平坡村69号。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临时雇用的工人,事故现场施工人员。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0年7月4日10:14左右,在中山市舜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仓库搭建工地内,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临时雇用的工人周平德、梁日友分别站在1.9米及3米高脚手架上手持同一块泡沫夹心板协同安装。当时正值雷雨天气,电缆在室外拖地搭设至脚手架平台上,供手钻等作业工具用电,突然周平德、梁日友同时发生触电,另外一名工人侯文志听到梁日友呼救,紧急断电后,周平德因触电失稳不慎从1.9米高的工作平台上坠落至地面,头部着地。舜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员工孙琼叶发现后马上对周平德进行胸外按压施救,并拨打120,后经医院救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发生原因
(一)直接原因
周平德安全意识淡薄,忽视脚手架未设置护栏、雷雨天气条件下电缆插板架设在金属脚手架等施工现场危险因素,在高处作业时违反规定未佩戴安全帽及安全带,触电后失稳不慎从1.9米高脚手架上坠落伤重致死。
(二)间接原因
1.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未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排查和消除作业施工现场存在的用电、高处作业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未按国家规定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未落实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吴仕伟未依法履行盈升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未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事故的性质
经调查认定,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7·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7·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5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该事故的发生,暴露了事故单位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为吸取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事故责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对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7·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事故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承接的中山市舜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仓库搭建工程暂时停产停业。
(二)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对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吴仕伟进行行政处罚。
(三)由住建局和绩东二社区督促中山市舜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对检查发现涉嫌占用消防通道的在建锌铁棚予以限期拆除。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应该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立即进行全面整顿,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落实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用电及高处作业操作规范,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住建局和绩东二社区要对负责领域或辖区开展一次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的事故警示教育会议,落实对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安全意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盈升装饰工程(中山)有限公司“7·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