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榄府办〔2020〕17号
关于印发小榄镇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公开选择
承建(服务)单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小榄镇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公开选择承建(服务)单位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小榄镇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公开选择
承建(服务)单位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建设工程项目选择承建(服务)单位活动,促进社区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开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
凡使用社区集体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服务类(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工程类及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项目适用本意见,必须按程序公开开展竞争性选择承建(服务)单位。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适用本意见。
二、选择承建(服务)单位方式
(一)简易方式一:社区可自行或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竞争选择文件、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经社区“两委”会同意后,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资质单位进行竞争选择;
(二)简易方式二:社区可自行或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竞争选择文件、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经社区“两委”会同意后,由社区组织公开竞争选择工作;
(三)一般方式一:社区需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竞争选择文件、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社区自行组织公开竞争选择工作;
(四)一般方式二:社区需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竞争选择文件、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报送小榄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镇住建局)登记,并在镇住建局组织公开竞争选择工作。竞争选取成功后,由建设单位按要求整理资料报送镇住建局存档。
三、项目竞争选择方式的采用
(一)服务类
1.单项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不含)以下的建设工程服务类项目,采用简易方式一。
2.单项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的建设工程服务类项目,采用简易方式二。
3.单项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工程服务类项目,采用一般方式二。
(二)工程类
1.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采用简易方式一。
2.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的工程项目,采用简易方式二。
3.预算金额人民币4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的工程项目,采用一般方式一。
4.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采用一般方式二。
四、承建(服务)项目登记
(一)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的建设工程服务类项目和人民币10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的建设工程类项目须报小榄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以下简称镇农社局)预审查。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工程服务类项目和人民币4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工程类项目须先报镇农社局预审查,由镇农社局抄送镇住建局登记。
(三)如遇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竞投人可供选择;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报镇农社局审查和镇审计办备案后,可自行邀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处理。
(四)镇社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社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汇总各社区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并向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公开选择承建(服务)单位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原则。
(二)镇农社局负责社区建设工程项目的预审查工作,并对公开选择承建(服务)单位工作进行登记。
(三)镇住建局负责指导和协调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公开选择承建(服务)单位工作,并对工程建设项目成功选取承建(服务)单位后的合同订立、合同履行、转包分包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各社区纪委、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工程项目公开竞争选择过程进行监督,对相关活动中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五)评审人员如与竞投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更换评审人员。社区认为上述人员与其他竞投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六、本文件自2020年9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9月24日。2019年7月18日镇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榄镇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公开选择承建(服务)单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榄府办〔2019〕14号)同时废止。本意见与我镇有关工程建设制度有差异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由小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镇住建局负责。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