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榄府通[2018]1号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委托事权承接机构的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2-14 分享:

经研究,决定将中山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8月发布的《中山市镇区权责清单》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小榄镇人民政府签订的《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整事权委托协议书》关于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的行政处罚事权,调整指定由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小榄分局于2018年2月5日起承接实施,原承接机构小榄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承接实施上述事权。

特此通告。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182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