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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图文】《小榄镇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8-01 分享:

文件链接: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小榄镇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音频解读

我镇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小榄镇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于2019年8月24日实施。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相关要求,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说明

为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用工单位欠薪违法行为,保证重大欠薪违法行为能被提前预见和化解在前,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重大欠薪行为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今年5-7月,我镇对2018年7月1日实施的《小榄镇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有效期一年)进行修订,经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法制办审核、党委会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制定了《小榄镇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后正式实施,旨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进一步促进我镇劳动关系长期保持和谐稳定。

二、目的意义

劳动者是社会生产与再生产的主体,而取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最基本的劳动权利,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乃至社会的生产和发展。通过实行举报奖励办法,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提前预防集体欠薪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减少集体欠薪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合法权益,整体推进我镇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办法》出台的意义,主要有以下五大方面:一是有利于扩宽信息途径,解决执法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执法成本。二是有利于延伸执法触角,扫除执法盲点,发挥行政执法的主动性,提升执法效率。三是有利于激发群众积极性,引导人们正确使用监督权,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四是有利于增加企业违法行为的曝光率,提前预见和处理劳资矛盾,发挥威慑作用,引导企业自觉规范自身用工行为。五是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增强劳动者的社会主体感,促进形成和谐的劳资关系环境。

三、文件制定的政策依据

《办法》制定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具体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3.《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第二条为《办法》的适用对象以及适用范围。

第三条为《办法》的制定依据以及举报有奖的构成条件,制订依据包括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符合重大欠薪举报奖励的构成条件主要有:一是举报人实名举报;二是有明确的欠薪行为主体;三是欠薪主体在规定时间内未被举报、投诉或被人社分局查处发现;四是欠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

第四条规定了不给予举报人奖励的情形。

第五条规定了举报人所必须提供的联系方式、被举报用工单位的准确信息以及举报渠道。

第六条规定了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奖励标准,按案件涉及的欠薪人数或涉案金额划分不同的金额奖励等级。

认定标准

奖励标准

举报案件涉及欠薪人数在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

每宗奖励人民币400元

举报案件涉案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

每宗奖励人民币400元

举报案件涉及欠薪人数在30人(含)以上

每宗奖励人民币600元

举报案件涉案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

每宗奖励人民币600元

第七条规定了镇人社分局对重大欠薪举报的受理奖励程序、方式。

第八条规定了镇人社分局及相关部门应采取的举报人信息保密措施。

第九条规定了打击报复举报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规定了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或违法等手段获取奖励的后果以及责任。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办法》的解释主体以及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