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一、背景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助推一流营商环境,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我镇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我镇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度“体检”,全面清理阻碍创新的条条框框、自我束缚的陈规陋习,促进规制统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改革大局,以制度化保障体系护航小榄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依据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及《中山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镇政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彻底、深度的“体检”,切实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三、主要内容
根据工作实际,决定对《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榄镇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公开选择承建(服务)单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榄府办〔2020〕17号)、《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榄镇使用财政资金建设工程公开选择施工单位的管理规定的通知》(榄府办〔2020〕19号)2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