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小榄镇召开“拆窗破网”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推进会,副镇长黄伟忠,镇党政综合办、综治办、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上级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九类场所整治工作情况,对“拆窗破网”专项行动第三阶段工作进行再部署,坚决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进行拆除,全面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截至5月10日,小榄镇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整改拆除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共3300余处。其中,全镇478家养老院、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托管机构、培训机构、卫生服务站、月子中心等九类场所已100%完成整改。
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