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情况
截至6月30日,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90宗,死亡80人,受伤2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23.1%、50.9%,死亡人数上升11.1%。其中,发生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44宗,死亡4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分别上升18.9%、20.6%。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46宗,死亡39人,受伤22人,事故宗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2.5%、57.7%、死亡人数上升2.6%。本年度未发生统计口径内火灾、水上交通事故。
二、1-6 月生产安全事故特点
一是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幅度较大。1-6月我市工况商贸事故宗数、受伤人数虽有所下降,但是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幅度较大(同比上升 11.1%)。
二是从事故行业分类看,上半年发生建筑行业事故累计17宗,死亡16人,占比工矿商贸事故39.0%,其中:涉及房屋建设装修的事故有12宗,死亡11人,涉及道路桥梁建设的事故5宗,死亡5人;发生商贸制造业事故16宗,死亡14人,占比34.1%;其他类型事故11宗,死亡11人,占比26.8%
三是从事故类型看,从事故类别来看,上半年工矿商贸事故主要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和机械伤害,其中高处坠落事故19宗,死亡17人;物体打击事故10宗,死亡9人;机械伤害4人,死亡4人;触电2宗、死亡2人;其他类型事故累计9宗,死亡9人。可以看出高坠事故还是较为突出。
四是从事故的原因分析看,事故发生原因主要是工人个人防护措施缺少、教育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违规操作、没有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其中: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缺少的有12宗,死亡11人,占比26.8%;教育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的事故有15宗,死亡14人,占比34.2%;违规操作引起的事故有6宗,死亡5人,占比12.2%;没有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引起的事故有10宗,死亡10人,占比24.4%;其他原因1宗。
五、从分布的镇街两看,上半年18个镇街发生过工矿商贸事故,分布比较广,侧面反映出我市镇街事故预防能力普遍比较薄弱。其中火炬区(含翠亨新区)、古镇镇、东升镇、民众镇都累计死亡人数超过3个或以上。
三、三季度事故预警
三季度月份我市高温酷暑、天气复杂多变,历年都是事故高发月份,据统计2018年-2021年我市三季度累计发生工矿商贸事故77宗,死亡62人。结合近3年三季度全市事故分析,现提出以下事故预警,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做好预防工作。
1、近三年三季度累计发生高坠事故24宗,死亡24人。各级政府部门要重点严防高处坠落事故,督促各高处作业场所须做好高处防护围栏,住建、城管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在进行铁皮屋顶、透光瓦、广告牌、招牌、空调等安装和维修作业需要高处作业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避免造成坠落事故。
2、近三年三季度累计发生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事故15宗,死亡15人。应急、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要督促本行业企业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制定操作规程制度,并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按章操作杜绝违规作业导致事故的发生。
3、近三年三季度累计发生触电事故12宗,死亡12人。三季度是用电的高峰,各有关单位务必加强用电安全宣传教育,住建部门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指导居民群众规范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严禁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残旧老化电线,严禁电线乱拉乱接,严禁电动车入户充电停放,严禁违章带电作业,严禁无证涉电上岗,防止触电和用电引发的火灾事故。
4、近三年三季度建筑行业累计发生事故11宗,死亡11人。各镇区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强化汛期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分析研判恶劣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对易受汛期影响的危险边坡、隧道、涵洞、挡土墙、渣土受纳场、建筑工地、堤坝河道、临建及市政设施等重点区域、场所、部位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逐一落实管控和治理措施,严防各类次生灾害事故发生;特别是要督促市政工程、治水排污、道路桥梁等建筑施工企业严格制定落实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地下暗挖、管道施工等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强化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四、下一步防范建议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 以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反馈意见和省领导的指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认真做好考核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做好隔离点的安全防护。要认真研判形势,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防在源头、治在初始,狠抓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全面排查我市燃气安全隐患。要深刻吸取“6·13”湖北省十堰市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研判燃气安全风险,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燃气管线“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发现泄漏事故,要及时疏散群众,作出正确应急处置。加强对各类影响燃气管网安全的施工安全隐患开展排查,规范燃气管网交叉施工安全,制止野蛮施工行为。强化对燃气管道设施管养情况开展排查,重点加强燃气管道泄漏检查,确保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
三是高度关注有限空间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要认真吸取汕尾 “5·1”、广州“5·6”、江门“5·26”等涉及有限空间的较大事故教训,突出市政工程下水道、企业污水池等的有限空间安全防范工作,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外包工程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要求,同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四是持续做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要深刻吸取“5·29”长江北路康华隧道11车相撞事故等道路运输典型事故教训,及时深入开展泥头车等工程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督促有关部门加大道路交通执法力度,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整治,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攻坚战。同时,要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持续强化危化品运输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发挥“两客一危一重货” 监控平台作用,坚决杜绝危化品泄漏事故。
五是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扭转商贸制造业、建筑业事故多发势头。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商贸制造业的安全培训。下一阶段,各镇街要组织辖区内所有商贸制造业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要求各企业负责人要对员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层层传递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加强商贸制造业事故预防方案,各镇街严格落实,全面增强事故的预防能力。针对建筑业事故暴露出的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坚决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及联合惩戒措施,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防隐患问题演变成事故。
六是针对高坠事故多发,继续开展高处作业有奖举报活动,及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高处作业违法违规行为。
七是突出做好夏季事故多发季节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做好风险研判,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找准原因和对策,加强对重点领域事故多发镇街重点部署开展执法检查,消除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全面推行一线三排的落实。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对暑假期间安全出行进行安全提示和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八是紧盯汛期异常天气防灾措施落实。当前处于高温、台风多发时期,要研判异常天气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全面落实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建筑施工方面,要严防强降雨和强风等因素导致脚手架、建筑塔吊倒塌。水上交通方面,要严格落实不良天气船舶禁限航规定,禁止船舶超过最大抗风等级冒险航行。
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