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安全培训机构、各考试点、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相关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通告》“培训机构符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的,有序恢复营业”。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有序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即日起我市各安全培训机构、各考试点在确保责任、培训、管理、投入、应急预案“五个到位”等必要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严格遵守中山发布“不同风险地区来(返)中山市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控制14天前从中高风险地区以及疫情管辖区域人员来我市的人员不能参加培训和考试,有序恢复我市培训机构、考试点“三项岗位”人员现场培训、考试。
各安全培训机构、各考试点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谁营业、谁负责”原则落实具体各项防控措施,强化进门测温、查核“粤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等,做好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到早隔离、早治疗。防止恢复现场培训、考试后疫情在课室、考场传播,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