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科学做好2020年春节后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切实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制定了以下工作指引。
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复产复工“四个一”要求,
企业复产复工前,要严格执行“四个一”要求: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制定一份复产复工及应急处置方案,逐级落实复产复工责任制,严格落实危险区域、危险工艺、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培训开车方案、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工艺指标、应急预案等有针对性的内容,可通过印发培训资料、推送警示教育视频等方式开展;四是组织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消除不复产,确保安全。以上会议、培训教育可采取微信群、网络视频等线上方式或分班组进行。复产复工及应急处置方案、安全检查报告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复产复工。企业落实复产复工“四个一”要求的内容应书面报属地应急管理分局。
二、有效科学,妥善做好疫情防控各类措施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参照《中山市工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引(试行)》内容,制定有效科学的疫情防控方案。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员工情况登记,如是否有重点疫区(湖北省)返回本地的等内容,发现企业员工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严格实行人员出入厂管控制度,严控无关人员进出企业,加强门岗管理,对所有进出人员开展体温检测登记,凡出现低热或发热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场所;配备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应急物资储备,所有在岗的工作人员每天佩戴防护口罩;减少人员聚集,就餐应实行分餐制;全面清洁消毒生产场所,定时清洁消毒厂区内部环境,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安全的工作环境。
三、持续强化防静电安全生产措施
各企业要持续深化落实《关于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防静电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通知》(中安监管〔2018〕184号)的要求,强化防静电措施“六个有”(即:一是岗位操作规程有防静电措施,二是员工培训有防静电内容,三是操作岗位有防静电警示、提示,四是设施设备有定期进行静电接地检查检测,五是有配备并穿戴合格的防静电服,六是有静电接地检查检测记录台账),有效预防因静电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