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三年9月份累计发生高坠事故9宗,死亡8人。各级政府部门要针对高处坠落事故高发态势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工地现场执法检查,重点包括高处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高处作业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脚手架、防护网、防护栏等设施或水平生命线装置搭设,现场作业监护等内容。住建、城管部门要继续督促施工企业在进行铁皮屋顶、透光瓦、广告牌、招牌、空调等安装和维修作业需要高处作业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避免造成坠落事故。
2、近三年9月份累计发生触电事故2宗,死亡2人。9月份是仍属用电的高峰,各有关单位务必加强用电安全宣传教育,住建部门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指导居民群众规范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严禁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残旧老化电线,严禁电线乱拉乱接,严禁电动车入户充电停放,严禁违章带电作业,严禁无证涉电上岗,防止触电和用电引发的火灾事故。
3、近三年9月份建筑行业累计发生事故13宗,死亡13人。各镇区及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和执法、水务等部门要强化汛期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举一反三,对易受汛期影响的危险边坡、隧道、涵洞、挡土墙、渣土受纳场、建筑工地、堤坝河道、临建及市政设施等重点区域、场所、部位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逐一落实管控和治理措施,严防各类次生灾害事故发生;特别是要督促市政建筑工程、水务(水利)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等施工企业严格制定落实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地下暗挖、管道施工等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强化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4、近三年9月份累计发生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事故2宗,死亡2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业企业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制定操作规程制度,并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按章操作杜绝违规作业导致事故的发生。
5、9月份,恶劣天气多发频发,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领域风险防范。由于集中强降雨多,天气炎热,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气候条件恶劣,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需严防有限空间和坍塌、触电、粉尘爆炸、液氨泄露和爆炸等事故风险。冶金、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安全风险上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受恶劣天气影响,容易发生爆炸、火灾、中毒事故。
6、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刻吸取河源连平“6·22”、清远连山“6·26”等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特别警惕高温给道路交通带来的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控制。国庆节来临,要加强源头治理,完善“两客一危一货”联防联控机制,加大道路安全整治力度,紧盯重点运输车辆,按照省安委办“风险隐患见底,问题整治彻底,责任落实到底,运行管控到底”的要求,全面加强交通运输业监管,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持续开展道路交通执法检查行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非法营运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降压道路交通事故总量,防范较大以上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7、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突出抓好危化企业及烟花爆竹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由于疫情原因耽误企业生产进度,各行各业为了完成订单,会出现赶工现象,期间应重点抓好各类危化企业的排查工作,依法打击和坚决取缔非法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交通运输部门要继续做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国庆节、中秋节临近,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