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深刻吸取一系列典型事故教训,充分发挥事故惩戒和警示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23〕79号)的工作要求,我市结合实际情况,迅速组织对2022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全面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6月16日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安办〔2023〕131号),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市公安局、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对2022年度中山市发生的40起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评估,其中一般生产安全事故39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中山市三乡镇“6·4”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市安委办通过查阅台账、现场抽查的方式对各部门、各镇街提交的评估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含行政处罚结果、各项工作措施文件通知等)进行核查,检查并督促企业、属地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维护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调查报告审议会议纪要,逐项对照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建议,主要包括刑事责任追究情况、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行政处罚建议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以及工作成效等。
全市共完成2022年度发生的40起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工作,其中一般生产安全事故39起,均已按照要求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落实了责任追究,并完成事故隐患整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中山市三乡镇“6·4”较大事故)1起,目前正在逐步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后续工作尚在处理期限内。
通过事故评估,有效督促了各部门、镇街和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营造了全社会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了事故处理对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的促进作用。
2022年6月4日15时50分,中山市三乡镇新圩村沙坦路中通名车城对面的坦洲快线污水管道配套工程132号井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02.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成立了中山市三乡镇“6·4”较大事故调查组,负责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了市纪委监委、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参与事故调查。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形成了《中山市三乡镇“6·4”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按照2023年5月23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三乡镇“6·4”较大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中府函〔2023〕132号)的批复要求,各有关部门、各镇街政府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按照职责分工及事故调查报告要求,严格落实好各项事故防范整改措施,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所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报送市安委办。目前中山市三乡镇“6·4”较大事故的落实责任追究、行政处罚等后续工作正在办理中,均在批复的办理期限内。
(三)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一是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及相关材料,已移交市纪委监委,对有关人员的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意见,由市纪委监委提出,目前未收到处理意见;二是对涉及刑事犯罪的人员戴祖生、胡思维、邹宜垣、李帅、李旭清、徐国良、陈伟锋共7人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处于立案侦查阶段;三是对“戴祖生、胡思维(2个自然人组成的生产经营主体)”、华荣公司、宝河公司,戴祖生、胡思维、阮观华、林莹和相关人员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市应急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正在立案处理中;四是责成三乡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向三乡镇人民政府作深刻书面检讨,责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乡镇人民政府向中山市人民政府作深刻书面检讨,目前暂未收到相关材料(仍在处置期内)。
2022年6月4日,三乡镇沙坦路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发生一起事故,3人被困下水道,后经送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初步判断(待最终核定):本次事故为2名作业人员在为新旧污水管道进行接驳点定位时,突发管涌,污水大量流入工作井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快速上升,造成作业人员被困,第3名作业人员在报警后下井施救,也被困在井下。后虽经救援并送至医院抢救,但最终全部遇难。
该起事故暴露出诸多问题:一是违章作业,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现场安全制度不落实、不执行,没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施工进行现场旁站,安全设施严重缺失,仅有一台小型排气抽风装置,未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准”;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事故中,施工、劳务分包、监理等各方均存在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施工单位违规转包工程,劳务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和施工安全严重缺乏管理。监理单位监理工作缺失,现场安全监理不到位,监理工作不严不实;三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流于形式。企业对员工只进行初步的教育培训,针对有限空间涉水作业缺乏专门的技术交底,施工单位未定期进行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同时作业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考核,作业人员严重缺乏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知识。
事故发生后,市委书记郭文海批示:“全力抢救生命,查明原因,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发生,要控好舆情,做好善后工作,要举一反三,对水体治理,尤其涉及暗涵暗渠的,水务局和住建局要不断的抓,不断的提醒”。
市长肖展欣批示:“全力救治伤员,妥善做好相关事后处理工作。类似事故此前已有发生,要引起高度重视,请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尤其是有限空间作业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隐患,并切实跟踪整改到位,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市委常委、副市长叶红光批示:“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从严追究相关方责任,切实做好家属安抚工作,做好舆情控制,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项目梳理检查,迅速建立新旧项目作业技术培训,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并于6月5日前往三乡镇实地查看了事故现场。副市长曾奕批示:“组织力量全力救治伤员,做好舆情关注,确保稳定,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查找管控漏洞、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事故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顿,确保施工安全”,并于6月4日前往三乡镇实地查看了事故现场。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带领分管领导、值班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组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加强、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类似事故发生,作出了以下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市安委办印发了《中山市关于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中安委〔2022〕13号),要求各镇街、各部门深入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法》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委会的要求,深刻吸取我市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管理。
1.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补短板。制定《2023年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中建通〔2023〕16号)、《2023年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基坑及边坡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建通〔2023〕17号)、《2023年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建通〔2023〕20号)、《2023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建通〔2023〕48号)、《2023年中山市建设工程在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建通〔2023〕51号)、《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中建通〔2023〕56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的通知》(中建通〔2023〕70号)、《2023年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严整行动工作方案》(中建通〔2023〕71号)、《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中建通〔2023〕72号)、《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员做先锋安全进万企”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活动实施方案》(中建通〔2023〕84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强推五点式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的通知》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及文件,针对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加强重点管控,补齐短板。
2.扎实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一是根据相关工作方案及文件要求,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高处作业严整行动,加强对高处作业违规行为的诚信惩戒;重点压实建筑企业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落实“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开展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有奖举报活动;全力推进全市市政工程隧道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安全月工作,举办中山市202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推进会暨现场观摩交流会;全力做好我市住建领域三防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更新住建系统应急企业库,召开应急企业库企业座谈会;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二是开展约谈警示,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督促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监理业务靠前的4家监理企业对其监理的164个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并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进;开展局领导挂点镇街督导工作,检查建筑工地104项次,发现问题203个,累计发出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2212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培训4次;组织指导行业内开展应急演练1次;约谈企业9家次,责令项目停工整改256次。
3.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2023年1-5月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本年度累计向市城管和执法局移送75宗案件,本年度已完成处罚261.59万元。截至目前,因建筑业企业存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的通知》(中建通〔2023〕70号)规定的不良行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时“拉黑”施工企业共76家次,监理企业37家次,其中因存在高处作业不良行为临时“拉黑”施工企业54家次,监理企业11家次。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三乡镇安委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实行“双主任”制度,由镇党委书记郭明星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林冠军共同担任镇安委会主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一是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镇党委、镇政府以常态化学习教育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穿到安全生产工作各领域、各环节,镇党委、镇政府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切实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二是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镇安委会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主要领导专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3年镇安委会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3次,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镇主要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行动,紧抓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全面排查整治行业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深化安全监管,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三是扎实推动重要决策部署落地生根。镇安委会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加强安全监管,以有力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四是系统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三乡镇安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65条具体措施,盯紧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风云139”、“安监1710”等执法检查,大力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持续跟踪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落实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贯彻落实省市主要领导同志指示要求,按照市安委办《关于迅速落实企业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中安办〔2022〕279号)要求,在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班组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明确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压实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12月9日,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召集相关施工企业参加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视频会议,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同时,开展危大工程管理学习会,组织镇内在建项目存在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分部的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项目的监管;也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是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要求。要求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开展《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危大工程管理的通知》的学习,并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截至目前,共收集企业学习记录台账24份,涉及项目26个。同时,融合线上线下方式,多渠道宣传,提升参建人员安全意识。派发宣传海报、通知,要求各工地张贴于现场出入口、办公区、生活区等明显位置,通过潜移默化方式提升人员安全意识水平,截至目前,共收集现场反馈照片32份。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底线思维。对各参建单位加强事故警示教育,通过微信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分享、转发国内出现的施工作业安全生产事故,督促镇内各市政房屋项目深刻吸取经验教训,针对国内出现的典型安全生产事故,要求各项目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举一反三工作,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四是加强安全预警,增强安全生产风险意识。压实在建项目各单位责任,加强岗前教育。要求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教育制度,每天在微信工作群打卡班前班后“3个5分钟”安全教育情况。要求各在建项目编制风险点排查研判分析报告,每个月全覆盖,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增加风险评估意识,同时督促各项目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岗前三级教育,筑牢安全作业底线思维。
1.继续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力度。深刻吸取三乡镇有限空间较大事故教训,继续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的宣传教育与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单位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准”,切实做到未经风险辨识不准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准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没有监护不准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准作业、未经审批不准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准作业;二是继续抓好有限空间管理“两把锁”制度的落实工作;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有限空间施工作业违法违规行为。
2.积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有关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主动性,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所有在建项目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签订“承诺书”。二是进一步提高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尽快完成自查自纠报告材料。三是适时更新调整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有奖举报”活动政策,鼓励社会人员参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排查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四是逐步建立倒查问责机制,完善企业主体责任倒查机制和镇街行业监管部门的倒查问责机制。五是协调解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充分利用第三方安全检查技术服务,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隐患查处能力。
3.推进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结合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2轮全覆盖精准排查。通过落实“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实施重点风险企业项目监控等方式,精准消除事故隐患,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6月份已完成第一轮全覆盖检查,10月底前将完成第二轮全覆盖检查。
4.借助“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党员做先锋 安全进万企”教育培训活动,通过法律政策“干部讲”、高危行业“专家讲”、安全职责“老板讲”的宣讲方式,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
1.进一步压实各参建单位的的安全责任。对全镇市政工程项目继续开展有重点、有针对的督导检查,对存在重大危险源项目加大检查频次、深度。加强对参建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安全培训、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安全投入等督查检查,对落实不力的相关单位及时预警、约谈、现场督导、督办。
2.加强人、财、物基础保证配置。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具备专业知识技能的人才补充壮大监管队伍,同时加强原有监督员理论基础,深化推进持证上岗,促进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监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升。
3.进一步落实班前班后“3个5分钟”教育制度。按照《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建筑工地安全“晨会”制度及安全教育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和转岗工人以及劳务公司人员的安全培训。
4.压实各方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各参建单位安全监管责任,主抓重大风险、重要项目、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危大工程、有限空间作业、限额以下工程监督、三防以及疫情防控等工作要求,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中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