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2日12时39分左右,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星悦大非垂钓基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致一人死亡的事故。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中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总工会,以及三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组成的中山三乡雍陌村星悦大非垂钓基地“10·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相关的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经调查认定,中山三乡雍陌村星悦大非垂钓基地“10·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因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相关单位、个人情况
1.事故单位:管某雨、梁某明。星悦大非垂钓基地是发生事故的钓鱼场外挂牌子,使用的土地是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第八股份合作经济社、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第九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农业用地,无申领营业执照,由管某雨、梁某明合伙经营,管某雨占该钓鱼场60%股份,梁某明占该钓鱼场40%股份。
管某雨,性别:男,出生日期:19**年**月**日,居民身
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河南省通许县************,系三乡镇雍陌村星悦大非垂钓基地的合伙人。
梁某明,性别:男,出生日期:19**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河南省邓州市***********,系三乡镇雍陌村星悦大非垂钓基地的合伙人。
2.死者:刘某海,性别:男,出生日期:19**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湖北省随州市**********,系当天到星悦大非垂钓基地钓鱼的顾客。
(二)涉事钓鱼场合同签订情况
2022年10月30日,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第八股份合作经济社、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第九股份合作经济社与林某成签订合同,将包括发生事故钓鱼场的农业用地租赁给林某成,2024年7月19日,林某成与管某雨签订合同,将发生事故的钓鱼场租赁给管某雨。
2024年10月12日上午,刘某海到星悦大非垂钓基地钓鱼,钓鱼费用是320元,12时29分左右,刘某海收拾钓具准备离开的过程中,对所在51钓台的遮阳伞进行了调整,12时39分左右,阵风吹起遮阳伞的上半部分,飞起的太阳伞戳中刘某海的胸部,造成胸部流血、呼吸急促、脸色苍白,后由其朋友聂某鑫和钓鱼场工作人员郑某乐一起送往中山市宝元医院救治,刘某海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51号钓台遮阳伞可以通过调节伞杆上半部分与下半部分连接位置,达到调节遮阳伞高低的目的。调节高低时候,伞杆的上半部分通过螺丝锁紧以及弹簧卡扣将上下部分进行固定。
本次事故发生虽然有一定的自然因素(风),但由于涉事遮阳伞上半部分未牢固锁紧,导致其异常飞起造成事故发生。
51号钓台遮阳伞上半部分未牢固锁紧,突发阵风,该太阳伞上部分飞出戳中刘某海的胸部,导致本次事故的发生。
管某雨、梁某明(合伙体)经营钓鱼场,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遮阳伞中间连接部位未牢固锁紧)事故隐患。
经调查认定,管某雨、梁某明(合伙体)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是事故责任单位。为吸取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事故责任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对中山三乡雍陌村星悦大非垂钓基地“10·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的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管某雨、梁某明(合伙体)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遮阳伞中间连接部位未牢固锁紧)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三乡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管某雨、梁某明(合伙体)对事故负有责任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管某雨、梁某明(合伙体)既属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又属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这种情况下,若既处罚生产经营单位又处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会存在身份重叠、同一而导致出现双重处罚的结果。因此,建议不再将管某雨、梁某明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
2.由于管某雨、梁某明系以合伙形式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无申领营业执照,该行为建议移交三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一)根据《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中山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中山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部分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粤安(2023)32号)等规定,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行职责,对全市的休闲渔业要摸清底数,形成监管台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紧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方案要求,进一步推动强化对休闲渔业的监管。
(二)休闲渔业经营主体要履行主体责任,在日常经营中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经营中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注意物体打击、溺水、触电等事故隐患的排查和防范。
(三)属地政府要督促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职,进一步加强对休闲渔业监管,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中山三乡雍陌村星悦大非垂钓基地“10·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