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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三角黄沙沥大桥桥东路施工工地“8·26”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10 分享:

  2024年8月26日,中山市三角镇黄沙沥大桥桥东路道路路面拓宽配套工程施工工地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中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总工会、发展和改革局、三角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中山三角黄沙沥大桥桥东路施工工地“8·26”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相关的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经调查认定,中山三角黄沙沥大桥桥东路施工工地“8·26”一般触电事故是一起因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涉事单位情况

  广州智胜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2KT91Y,法定代表人:梁某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9年12月5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核准日期:2024年8月29日,登记机关: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9号22栋306室,经营范围: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

  (二)相关人员基本信息

  1.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份信息

  朱某和,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日期:19******日,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广州市番禺区**************,系广州智胜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之一,占公司股份45%,负责业务以及日常生产管理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有最终决定权,系广州智胜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2.死者身份信息

  胡某亮,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日期:19******日,居民身份证号码:*************,住址:安徽省巢湖市***************,系广州智胜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员工。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8月26日,广州智胜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排工人胡某明魏某齐等工人在中山市三角镇黄沙沥大桥桥东路进行道路路面拓宽配套工程施工,施工人员分三组进行作业,一组负责挖沟清淤,一组负责安装模板,一组负责打松木桩,施工现场水沟积水需要进行抽排水。死者胡某亮日常工作主要是接送工人,运输木方和模板等材料。广州智胜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未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未对施工现场严格管控,工人胡某亮进入施工工地后,误碰到配电箱内部带电接线柱而发生触电,附近工人发现异常情况后,迅速对胡某亮开展施救,并开车将胡某亮送往黄圃镇马新医院抢救,后胡某亮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胡某亮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经过工地作业人员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工地,因左手误碰配电箱内部带电接线柱导致发生触电事故。

  (二)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广州智胜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未对胡某亮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管理好现场使用的电箱、电机等设备,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非现场施工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域并与现场带电设备接触的事故隐患;

  2.广州智胜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朱某和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不到位;未严格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非现场施工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域并与现场带电设备接触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经调查认定,广州智胜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是事故责任单位。为吸取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事故责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对中山三角黄沙沥大桥桥东路施工工地“8·26”一般触电事故的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广州智胜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未对胡某亮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管理好现场使用的电箱、电机等设备,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非现场施工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域并与现场带电设备接触的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三角镇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广州智胜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对事故负有责任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2.广州智胜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朱某和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不到位;未严格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非现场施工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域并与现场带电设备接触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三角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朱某和对事故负有责任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五、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广州智胜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智胜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要认真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此类事故再次发生。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公司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组织和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作业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是加大对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施工作业现场风险研判,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三角镇人民政府

  三角镇人民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一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和推进安全发展的理念不动摇,抓好统筹联动,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辖区内在建项目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三要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制止和纠正现场作业人员的违规作业行为。四要强化安全警示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充分发挥互联网等媒体的教育警示作用,加大对各类行业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根本上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中山三角黄沙沥大桥桥东路施工工地“8·26”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