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应急管理局东凤分局:
12月18日,市局张洁莹总工程师带领执法人员对中山市迈克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将8瓶二甲醚(每瓶360KG)存放在瓶组间与埋地储罐区之间的遮光棚内,该存放点无任何允许存放二甲醚的审批材料。中山市迈克化工有限公司存在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中山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办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请你分局责成中山市迈克化工有限公司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达到处罚标准的,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立案处罚。请你分局认真落实工作部署,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局危化科(包括立案情况、下达的相关法律文书、企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前后照片对比等)。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