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111号)、《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经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审核,核准广东鑫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山市祥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两家单位为中山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单位,可在本市辖区内按照确定的行业范围从事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业务,以上评审单位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日止。
评审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及相关规定,在评审业务范围内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对出具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负责,并自觉接受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单位名单(第一批)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3日
附件
中山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单位名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