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对《中山市镇街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镇街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中府〔2020〕80号)精神,现将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委托给各镇街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火炬开发区和翠亨新区、小榄镇全权委托实施:带储存经营、门店经营、不带储存经营、加油站经营;其余镇街部分委托:门店经营、不带储存经营)
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以上委托事项已于《中山市镇街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2020年版)》载明,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查阅。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