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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1年增加安全培训机构备案的公示

        文号:2021年第14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5-25 分享:

  根据《关于规范中山市安全培训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中安监管〔2018〕183号)要求,凡在我市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的机构,必须按照《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安全培训机构备案工作方案(暂行)》要求,实行备案。我局收到中山市锐安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交备案申请资料,经过资料初审现将该安全培训机构备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我局对无异议的机构予以备案登记,纳入我市安全培训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公示时间:7天。社会各界对上述公示对象如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反映。电话:0760-88327903,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市应急管理局617室。

  附件:2021年中山市安全培训机构备案(第二批)名单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