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和原《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安全培训机构备案工作方案(暂行)》的文件精神以及广东鑫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暂停开展安全培训业务情况说明》,广东鑫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自2019年7月通过我局安全培训机构备案以来,因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未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招生、培训工作,现该公司申请暂停相关培训业务工作,故我局同意广东鑫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暂停其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特此公告。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