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公正、合理、高效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统一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罚款裁量权的行使标准,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裁量工作,我局起草了《中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和《中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在中山市应急管理局政务网上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至公示期满,我局网站、联系电话及邮箱均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