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我局党委会对2023年度中山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申报项目审议通过,现对项目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3月13日至03月19日,共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可向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反映,如查实,将取消申报项目。举报电话:88391608,联系人:董方。
附件:2023年度中山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项目分配表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