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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技术审核、现场核查等服务的公告

        文号:2023年第8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4-07 分享:

  因工作需要,现我局需采购一家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技术审核、现场核查等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预算9.6万元。

  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16:30前到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审批服务办公室(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3室)提交密封且加盖公章的书面报价文件。我局将组织对报价文件进行现场开封登记,在提供服务参数及报价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中选择报价最低的一家签订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内容及费用预算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7日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760-89817241)


  附件

  项目内容及费用预算

  一、服务金额

  服务金额含税价为不超过(大写):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96000.00元)。本项目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包含服务供应商开展本项目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

  二、总体需求

  按照国家、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许可要求,服务供应商对我局指定的12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申请资料、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工艺、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和档案等进行核查、复查(包括许可证新办、延期、重新办理、变更以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试生产(使用)审查等),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分别折半按0.5家计算费用。

  1、书面材料核查

  1.1、对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实质内容进行核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逐项列出存在问题,以及对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据,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帮助和指导企业落实整改。

  1.2、最终形成结论必须明确是否符合要求,作为企业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据。

  2、现场核查

  2.1、到每家企业技术审核、现场核查时,现场核查组需由1名具有相关项目经验、资质的专家担任核查组组长,从组织、协调、技术把关等方面确保现场核查工作的完成;现场核查组由具有化学、化工机械、机电、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且现场核查组专家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核查组专家总人数不少于5人。所邀请的专家不得与现场核查企业有直接利益关系,且原则上未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参加安全评价报告编制等中介服务业务(要求参加专家提供书面声明并对真实性负责)。现场核查组专家须由相关项目经验的中、高级工程师或省、市级应急管理系统专家库专家组成,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核查和复查等工作任务的业务能力。如果法律法规进行调整或上级主管部门修改要求,导致现场核查组的组成条件需要调整,则依照最新规定执行。

  2.2、根据查验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工艺、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和档案等的情况,逐项列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场安全核查表》《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现场安全核查表》《加油(加气)站现场安全核查表》(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核查表内容以我局和服务供应商最终商定版本为准),对核查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需写明所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并提供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出具专家现场核查意见;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出具专家复查意见,结论必须明确是否满足有关安全生产条件要求、是否符合行政许可要求。

  2.3、到企业技术审核、现场核查实施全流程闭合运行机制,即:每个申请许可项目自初次现场核查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出具专家现场核查意见到对企业整改情况复查、出具专家复查意见为一个闭合行为,记录为对1个项目的核查;对企业整改情况初次复查后仍存在隐患问题需要企业继续整改完善,而发生的需要再次到企业现场复查的行为,包含在这1个项目的闭合行为内,不按照新项目计。若同一企业的申请许可项目出现重新申请办理的情形,需要重新走现场核查、整改复查程序的,按新项目计,作为新的全流程闭合行为次数记录。若同一项目需要延续至本合同期结束以外时间完成,仍纳入原同一项目全流程闭合行为次数记录。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分别折半按0.5个项目计算费用。

  2.4、服务供应商负责核查人员及派出的车辆等的安全责任。

  3、档案归档

  3.1、每个技术审核现场核查完结出证后,服务供应商需要负责整理对应的申请许可项目的档案整理。

  3.2需要在出证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许可项目的档案整理,并达到中山市档案局的档案入库标准。

  3.3服务供应商须安排至少1名专职归档人员负责本项目,且该人员具备半年以上档案整理相关经验,能驻点在我局的办公场所对该项目档案进行整理。

  4、其他要求

  4.1、服务供应商以我局发出电子邮件日期视为委托之日,服务供应商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该批次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现场核查或整改后复查工作并出具专家现场核查意见(附专家签到表、专家现场核查表等),服务供应商在完成项目的审查工作3个工作日内出具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并交付我局,企业整改时限不纳入计算。服务供应商以我局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发出《技术审核委托书》视为收到委托,我局不得在发出《技术审核委托书》后随意变更委托对象,服务供应商收到委托后不得拒绝委托。如确有需要变更委托对象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4.2、汇总受检企业隐患整改情况,收集企业资料;项目完成按“一企一档”整理。

  4.3、为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提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涉及审批事项业务咨询和检查核查技术指导。

  4.4、服务供应商原则上未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开展过安全评价报告编制业务(提供书面声明并对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