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生活救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我局党委会对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生活救助)申报资金审议通过,现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3日至5月15日,共3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可向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反映,如查实,将取消申报项目。举报电话:88323766 ,联系人:王威。
附件:中山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分配表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