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山应急通【2022】6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将原分配方案中的“中山市森林消防支队卫星通信设备维修改造”项目20.9万元调整为“铁塔高点视频监测租赁费用”项目20.9万元,经审议,“铁塔高点视频监测租赁费用”项目设立、申报、绩效目标符合我局《中山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5日至8月31日,共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可向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反映,如查实,将取消申报项目。举报电话:88391608,联系人:董方。
附件:2023年度中山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项目分配表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