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已经我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现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8日至10月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可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如查实,将取消申报项目。举报电话:88323766 ,联系人:吴宇泓。
附件:中山市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28日
中山市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功能分类 | 金额 (万元)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应急管理局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25 |
市退役军人 事务局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5 |
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5 |
火炬开发区 管委会 | 火炬开发区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5 |
翠亨新区 管委会 | 翠亨新区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10 |
石岐街道 办事处 | 石岐街道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5 |
东区街道 办事处 | 东区街道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5 |
西区街道 办事处 | 西区街道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10 |
南区街道 办事处 | 南区街道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10 |
五桂山街道 办事处 | 五桂山街道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5 |
民众街道 办事处 | 民众街道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10 |
小榄镇 | 小榄镇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5 |
古镇镇 | 古镇镇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5 |
横栏镇 | 横栏镇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5 |
港口镇 | 港口镇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5 |
沙溪镇 | 沙溪镇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10 |
大涌镇 | 大涌镇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5 |
黄圃镇 | 黄圃镇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5 |
南头镇 | 南头镇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5 |
东凤镇 | 东凤镇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10 |
阜沙镇 | 阜沙镇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5 |
三角镇 | 三角镇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5 |
三乡镇 | 三乡镇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10 |
坦洲镇 | 坦洲镇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15 |
板芙镇 | 板芙镇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10 |
神湾镇 | 神湾镇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 5 |
合计 |
|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