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分配方案已经我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现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共3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可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如查实,将取消申报项目。举报电话:88323766 ,联系人:吴宇泓。
附件:中山市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分配表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
中山市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分配表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功能分类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市应急管理局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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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汛旱风科)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56.5 |
市公安局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10 |
中山海事局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13 |
市红十字会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8 |
翠亨新区 管委会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15 | 资金分配至各镇街,由镇街自行采购 |
东区街道 办事处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15 |
南区街道 办事处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10 |
西区街道 办事处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5 |
五桂山街道 办事处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6 |
港口镇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5 |
东凤镇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15 |
阜沙镇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9 |
三角镇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9 |
沙溪镇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5 |
大涌镇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3.5 |
板芙镇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5 |
三乡镇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10 |
坦洲镇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20 |
神湾镇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5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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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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