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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中山市林区远程林火视频监测预警及治安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包组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检测服务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5-22 分享:

  根据《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中山市林区远程林火视频监测预警及治安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包组2林区出入口视频监控建设需开展安防技术防范系统检测,我局需采购一家服务供应商,服务预算不超过6.67万元(含税)。请有意参加的服务供应商于2024年5月28日(周二)17:30前提交密封的书面报价文件到中山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救援科(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706室)。我局将组织对报价文件现场开封登记,在符合采购需求的服务供应商中选择报价最低的1家,签订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附件:服务需求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

  (联系人:卢小姐,联系电话:0760-88391603)




附件:

  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中山市林区远程林火视频监测预警及治安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包组2(林区出入口视频监控建设)的相关建设内容为:在市应急管理局的林火远程监控系统(一期工程)平台基础上打造统一的林区视频监控系统基础平台,更换原林业局建设已损坏的6台前端感知设备,并在全市重点林区出入口及“网红点”建设视频监控感知设备(含129个林区出入口点位248个出入口监控、91个哨卫点位191个一体化哨卫装置)。

  本次服务内容为:按照《GB50348-201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和验收的有关规范要求,对中山市林区远程林火视频监测预警及治安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包组2进行技防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如有不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实施。

  二、采购预算

  含税价不超6.67万元。

  三、机构资质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

  (三)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四)属于广东省公安厅登记备案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检测机构;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服务要求

  (一)在满足测试条件下,检测的周期约为15个工作日;

  (二)检测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技防检测报告。

  五、评审标准

  本次评审分为两个步骤:

  一是符合性审查,服务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属于广东省公安厅登记备案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检测机构的证明文件。如果不具有相应资质,一票否决,不再进行以下评分;

  二是服务报价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的服务供应商中选取报价最低者签订采购合同。

  六、其它要求

  文件报送要求:

  (一)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加盖公章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三)属于广东省公安厅登记备案的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检测机构(提供证明文件);

  (四)报价清单。

  以上资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装订好,袋口也需加盖公章。封面请注明“中山市林区远程林火视频监测预警及治安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包组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检测服务报价文件”,于2024年5月28日(周二)17:30前提交至中山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管理救援科(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706室),逾期不予受理。

  如对采购事项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我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