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雍阳地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听证,我局于2024年11月21日15时00分在中山市石岐街道民生路38号市政府民生办公区六楼中山市应急管理局601会议室公开举行听证会。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止本次听证。2024年12月9日,我局向贵州雍阳地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中法)应急听通〔2024〕9号),告知于2024年12月18日举行听证会。我局于2024年12月12日收到贵州雍阳地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发来的《行政处罚听证延期申请书》,并于当天作出《关于行政处罚听证延期申请的复函》,同意延期举行听证会,延期至2024年12月25日15时00分在中山市石岐街道民生路38号市政府民生办公区六楼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公开举行听证会。
特此公告。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