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办公打印需求,现我局需采购一家服务供应商,提供打印设备租赁服务,具体要求见附件。服务期一年,预算82000元。
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5年1月27日(星期一)16时30分前到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民生路38号6楼615室)提交密封且加盖公章的书面报价文件。我局将组织对报价文件进行现场开封登记,在提供服务参数及报价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中择低价选择一家签订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内容及费用预算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
项目内容及费用预算
一、服务时间
2025年2月至2026年2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服务内容以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服务时间内为中山市应急管理局提供打印机租赁服务,包含打印机耗材更换,故障维修等服务。
(二)服务要求:
1.需要设备为3台全新方正FR3230SP、1台全新方正FR6230C、1台8成新以上的富士施乐5570(含小册子装订模块)。
2.月租包含每月A4黑白印量30000张,A4彩色印量2500张所需要的耗材及设备故障维修费用,超出印量按A4黑白0.05元/张,A4彩色0.5元/张另外收取。
3.故障维护响应时间为工作日2-4小时,休息日4-6小时,需要有技术人员驻点在民生办公区内。
4.因文件内容保密需要,租赁结束后需要将设备留置在我局2年以上进行脱密处理。
三、其他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二)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各阶段采购人委托的事项,一旦延迟,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成交供应商无权向采购人索取物料、人工等相关支出费用。但采购人书面同意延迟或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延迟的,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应支付成交供应商相应的经济损失。上述违约责任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补足直接经济损失。
(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而打印设备所处理数据,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获取及公开。
四、项目预算
8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