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实际控制人是关键 企业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的真正主角。要抓住企业实际控制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引导、帮助、督促、检查企业实际控制人将安全生产的压力和要求,传递到企业生产各个领域、每个时间段、每个员工、所有设备设施操作和每个生产环节,有针对性的管控企业重点风险。要创建官方微信平台与企业实际控制人建立直接工作关系。
02、以分级管控为基础 对于已经报备的企业,要按既定分级管控的要求,分解全年任务,制定月度核查检查计划。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带储存经营企业以及工贸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红色企业每月核查一次,其他红色企业每季度核查一次,黄色企业每半年核查一次,蓝色及白色企业每年核查一次,核查频次以最高频次要求为准。 核查检查主要目的是引导、帮助、督促、检查,问题比较突出的应该迅速执法。每月用25天时间进行核查、指导、提醒、帮助,用5天对不落实责任、存在隐患、屡教不改、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严肃执法,每个周期时间总体比例为25:5。 要用好国家、省、市际各项专项检查。要提醒、指导企业迎检,正确引导企业用好专家、标准化、安责险等各种方法,从本质上发现问题,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应急管理部门不能代办包办,为了面子好看而成为企业的“保姆”。对于检查暴露的突出问题不能护短,该立案执法的要果断。 03、坚决落实时间表 一、企业报备 实际控制人每月10日前向属地安委会完成报备; 二、报备公布 每月10日至15日,市应急管理局每日动态公布各镇街报备率; 三、提供名单 镇街每月16日前向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一科报送1-2名执法对象名单; 四、精准执法 市应急管理局每月16日至20日期间统一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分成15组进行集中、统一执法行动; 五、调整分级 各镇街加强核查,指导提醒,根据本月情况动态调整辖区内的企业分级。 04、精准把握执法对象 一、在实际控制人报备过程中,未报备的或者经镇街核查属于弄虚作假的企业; 二、国家、省、市检查及各类专项检查行动中存在隐患的; 三、工矿商贸红色企业中涉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的企业; 四、经对实际控制人一键通抽查后,未有效应答安全生产7项法定职责情况,经分析需执法的; 五、经“安监1710”执法分析认为应进行执法的;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05、明确尽职免责原则 坚持全链条溯源管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调查阶段将充分考虑实际控制人是否履行法定职责、配合核查、认真整改,做到“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形成正向引导机制,教育帮助督促企业实际控制人自觉抓实、抓细、抓透安全生产工作,未依法履职的要从严、从深、从重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