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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谈安全 | 谈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信息来源:中山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4-10-16 分享:

  作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17年后,近日完成首次修订,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期《博士谈安全》节目,我们一起谈谈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入了解这部关乎大家生命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

  
  01、这次的新修订对现行法做了大幅度修改,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哪些主要特点呢?

  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科长 徐小聪:

  突发事件应对属于非常态管理,为做好相关应对工作,需要在特定情形下赋予政府及其部门必要的应急处置权力,设定公民的配合义务。

  新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完善了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措施的相关规定,处理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与保护公民组织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

  第一个特点:对政府采取突发事件行政措施的“度”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对比例原则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扩展,在延续现行法最大程度保护原则的基础上,增加最小损害作为并行的原则。

  第二个特点进一步完善了紧急征用制度,保护公民财产权与积极性。对紧急征用的决定主体及范围、征用的财产范围、实践中补偿标准模糊的问题、违反归还补偿规定的行为等内容进行完善。

  第三个特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内容,严格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既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做好衔接,也结合突发事件应对管理的特点就重点问题作出专门规定,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严格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初步体系化地构建了应急处置与救援时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框架。

  

  02、面对台风、暴雨等突发自然灾害,排水公司会采取哪些应急处置措施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山公用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安全与质监部经理 李亮:

  气象局发布极端天气预警时,排涝泵和排水闸门站会预先降低河道水位,确保洪水有空间通过。防汛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抢险组按预案到指定易涝点进行布防;泵站迅速执行调度措施如启停水泵和开关闸门;管网防汛巡查员对高风险易涝点和低洼易涝区进行值守,对积水点周边管网加密巡查和清疏;值守人员密切监控降雨和水位,实时调整水量分配和排水,联动外排泵站控制内河水位,确保低洼地区安全。暴雨过后,泵站人员迅速对主要设备、排水管网进行检查和清疏工作。


  03、面对突发事件,特殊群体自救和自助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优先的保护。这次的修订,对于这方面有哪些体现?

  市应急管理局“333”干部 林新有 博士:

  突发事件应对法此次修订,新增特殊群体保护等内容。

  一是明确了突发事件应对优先保护原则。规定了“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需要及时就医的伤病人员等群体给予特殊、优先保护”。

  二是新增了政府对特殊人群应急处置提供帮助的责任。新法规定在应急处置时,政府“应当为受突发事件影响无人照料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提供及时有效帮助”。

  三是明确了政府对伤亡人员的落实保障与组织救治责任。明确要求“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落实工伤待遇、抚恤或者其他保障政策”。

  四是新设了开展突发事件心理援助的规定。增设对受突发事件影响的各类人群开展心理援助工作的规定,并对建立政府主导的心理援助制度、有关工作体系、人才建设等提出原则性要求。

  五是在事后恢复与重建阶段,也重点关注特殊弱势群体的需求。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康复服务、生活补贴以及心理支持,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