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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中山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挖掘培育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5-26 分享: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中山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挖掘培育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015

  项目名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中山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挖掘培育项目

  预算金额:玖万元整(¥90000元)

  采购需求:供应商在神湾禾虫、小榄菊花、沙溪凉茶、横门水蟹、中山五桂山沉香、中山脆肉龙眼和中山安南龟等中山特色产品(不仅限于上述产品)进行调研,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及采购人要求搜集组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材料,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作为商业用语或日常用语长久在先使用、产品名称历史渊源和知名度、现行专有标准或技术规范、是否注册商标、建议的保护范围、产品保护要求(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特色与产地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联性以及产品生产销售等有关情况,根据搜集材料情况,查缺补漏,形成至少3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材料并协助提交申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2年11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我局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2年6月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内)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48号11110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料提交要求: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的编制

  ①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每页须有页码并按顺序整齐装订。投标文件需提供一式陆份(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②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总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③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包括且不限于标的货物、评委费、物资材料费、安装、印刷、工作人员劳务费、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质保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合计金额作为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④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供应商被公告中标后,不得放弃中标资格,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2.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3.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3),按得分由高至低排列候选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款项支付

  (一)合同款支付:自合同签订及开具相应金额正规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

  (二)中标单位按要求完成所有项目,采购人收到中标单位第二期正规发票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三)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其他事项

  (一)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二)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三)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本项目不得转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48号

  联系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联系):88812122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88166027
    九、纪检监察方式

  纪检监察联系人:曹小姐

  电话:88169379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招标综合评分表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