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历次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山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紧紧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部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各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2022年10月,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书记、局长高培鹏同志带头以《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用新的伟大奋斗为中山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为题作研讨发言,强调要以更昂扬的精神状态、更扎实的工作作风,在推动质量强市、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上体现新思路、新作为,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山大地上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效。其他党组成员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逐一作交流发言。
11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以党组书记、局长高培鹏同志宣讲的形式,以“高举旗帜 团结奋斗,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新时代中山市场监管工作的生动实践”为题向全局党员干部传达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结合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市委及省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强调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要厚植人民情怀,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市场监管工作的根本准绳;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中山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引领新时代市场监管事业新局面。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推动落实
2022年9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十一章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施好民法典、人民日报文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人民网《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理论品格》等内容,党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谈学习体会,党组书记对近期法治建设工作形势、重点法治环节和任务进行分析研判。
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暨2022年第二期市场监管学堂,全局238名干部职工作参加学习。学堂邀请专家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为题,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作为切入点,总结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从法治思想的“三个逻辑”“四个维度”“十一个坚持”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法治思想的科学理论体系,对如何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方向、工作任务、基本保障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和阐释。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发挥头雁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工作安排、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计划。认真听取法规部门汇报,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分析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问题,谋划整改落实要求。带领全局上下认真学法用法,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坚持重大法制事项亲自谋划、亲自研究过问、依法决策,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议事日程亲自布置。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自觉接受监督,法治建设工作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科室负责人落实”的机制运行良好。
(一)聚焦学习贯彻,夯实法治建设理论基础
1.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等学习形式共开展学习活动12场次,先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专题学习,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系列重要批示讲话精神,领导干部带头树立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的意识。
2.通过市场监管学堂、党组书记讲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努力在学习贯彻党的重要部署上走深走实出成效,不断增强法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工作。总结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吃透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要求,对我局涉及的10项指标认真对标整改,对其他单位的整改要求换位思考、举一反三,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场监管工作筑牢基础。
(二)科学民主决策,构建权责统一决策机制
1.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市局法规部门负责人列席党组会议,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前置制度,全局性重大举措、重要制度、重点工作在谋划时、上会前、出台前“三个三必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2022年以来,共对3413宗案件进行法制审核,组织重大执法事项集体讨论会议11次、讨论重大案件事项79项;组织召开处罚案件听证会13场。2022年主办的68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重大行政复议诉讼处理,全部接受公职律师审核把关。
2.强化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决策内容贴近民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坚决防止决策程序走形式。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2022年印发的3份规范性文件全部按要求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充分保障决策内容反映人民群众意志、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一)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清理阻碍企业发展的文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1.统一部署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针对13项重点执法领域扎实开展执法,采用网络检查与现场检查结合的方式开展我市电子商务经营者双随机抽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22年以来,全市共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24宗,罚没金额100余万。
2.积极履行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组织召开成员会议,开展审查业务培训,及时调整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各部门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业务能力。按照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部署,通过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和开展重点领域文件抽查等多种方式,聚焦重点领域、对照执法重点开展排查,不断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刚性约束,防止出台或继续执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3.制定《中山市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办法》,规范处理我市范围内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明确各部门举报处理机制,包括接收渠道、受理部门、受理程序、核查程序、核查后结果反馈程序等。目前已完成办法的第一轮征集意见。
4.构建面向我市重点支柱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现已设立中山灯饰知识产权维权中心、中山市家电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中心、中山市摄影器材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中心、中山市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中心4个知识产权快维中心,有效增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量。2022年以来,全市办理专利侵权行政案件439宗,侵权方赔偿权利人174.1万元,作出行政裁决14宗。
(二)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及“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按要求编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1.进一步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对企业开办设立等审批服务事项实施全流程网上审批,实现“网上办”“一次办”“自助办”“就近办”。优化企业开办一网一窗通办通取服务,出台《中山市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进一网一窗通办通取工作方案》《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城通办”工作的通知》,全市企业开办全流程平均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依托企业开办服务智能终端做到企业设立当场办结。各类事项100%网上可办和“指尖可办”。高频事项实现全程无纸化智能审批、“微信刷脸/电子营业执照签名”认证。
2.根据市政务服务数据部门统一安排,按照要求编制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计24项。
3.严格按照《中山市“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推进改革试点工作。2022年1月,中山市“一照通行”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核发了全市首张“一照通行”营业执照,实现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许可业务一次申请、并联审批、同步办结。6月举行中山市“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事项暨“一网通办”中山专区整体上线仪式,实现14个部门37个改革事项的证照联动审批。自“一照通行”服务平台上线以来,全市成功办理一万多宗业务,大幅降低了企业经营制度性成本。
(三)推动老年人、乡镇(街道)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网上办事好办易办
1.设置政务咨询实体窗口,开设“爱心专窗”,安排专人为老年人、残疾人士等群体提供讲解引导、填报资料、业务系统操作、复印打印等全流程“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确保以上人士办事“一站式”办结。
2.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整合网上办事系统、规范办理时限、标准,实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及相关许可事项“一网通办”。进一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依托省电子证照库,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电子证照可通过共享获取的一律免提交,切实提升用户体验,便捷老年人和残疾人士等办事。
(四)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等监管措施,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依托企业信用风险分析系统”将全市企业按照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将企业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对全市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函》,统筹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五)对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两品一械”、特种设备等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全链条监管
食品生产领域开展湿粉、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类等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通过《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DBS44/017-2021)的湿粉类食品生产企业13家,现有生产单位的核查通过比例为100%。对湿粉、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肉制品类食品生产企业分别开展专项监督检查66家次、31家次、32家次、265家次。
食品经营领域,一是积极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对集中监管仓和消毒点监管,确保发挥集中监管仓“首站拦截”功能。开发“进口冻品实名购买登记系统”,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截至2022年底,全市进口冷链食品冷库已安装820视频监控系统,进口冷链食品贸易商疫情防控能力已报备单位1680家。“进口冻品实名购买登记系统”登录小程序商家1369家,总销售记录186710笔(包含多级分销)。二是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目前全市77家农贸市场快检农产品共开展快检341174批次,已完成今年快检任务量,合格率98.56%,处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9531.02公斤。三是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和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选取试点工作。目前全市6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已全部开通并使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系统的市场端(开办方、销售者)账号,全市选取了3个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试点单位,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当中。
餐饮监管领域,全市餐饮环节共开展检查49161家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3765项,集中开展春季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中高考考点食堂量化等级评定复查复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整治、长者饭堂专项整治、托育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推动校外供餐单位持续整改提升,推进15家学校新建食堂,推动1784家餐饮单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升级。
药品监管领域,一是在药品生产环节,结合全省开展的药品研制生产环节风险隐患排查,以无菌药品生产企业、CMO及CMC企业、集中采购中选企业、二类精神药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开展日常监管以及合规性检查;二是在药品经营环节,重点关注特殊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医保药品、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所需药品等品种开展日常监管;三是在药品使用环节,以新冠病毒疫苗运输使用环节为重点开展日常监管。
医疗器械领域,一是强化日常检查、监督抽检、不良事件监测,加大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防疫用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二是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体温计、隐形眼镜、美容用医疗器械等产品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行为,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特殊食品及化妆品领域,一是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的方式,按照风险等级落实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并监督镇街落实特殊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二是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保健食品方面,开展 “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 专项行动,推广应用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做好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及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跟踪检查等工作;化妆品方面,持续推进“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及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强化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和监测。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不同时间节点对重点场所经营的高风险品种特殊食品、化妆品进行监督抽检。
特种设备领域,一是创新开展“特安卫士”志愿活动和“特安宁”清源活动,在社会面铺开特种设备安全守护宣传。二是以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为中心,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为主线,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效能,重点抓好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三是建成中山市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动全市气瓶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2022年先后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压杠隐患治理工作、起重机械、叉车专项整治工作及锅炉安全整治、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治理、“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等专项行动,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双随机”监督抽查对蒸压釜、涉氨特种设备、氧舱、燃气钢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气体充装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截至年底,市局共出动监察人员1859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单位901家次、特种设备2094台/条,排查一般隐患设备1289台、严重事故隐患设备250台,均已整改完毕,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70份,发现案件线索216宗,已立案195宗。
(六)落实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规范价格收费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梳理排查近年来投诉举报以及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加强重点企业的收费行为监管。加强各部门间协调,清理规范行业收费行为。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875人次,对370家单位、企业开展了检查,立案13宗,实施退费15万元,罚款8万元。
(七)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信用监管制度、重要领域监管等清单制度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
1.以中山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管理的函》,持续推进涉企“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管理。通过中山市商事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系统建立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并配合调整了抽查系统的功能和流程,以技术手段确保“综合查一次”。
2.充分重视非现场监管对于新型监管模式以及减轻监管压力的重要支撑作用,主动邀请系统研发团队为执法人员现场授课,普及系统使用方法,研究推行使用的可行性。2022年6月起,组织具备条件的业务科先行先试,在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广告发布、依法公开执行的标准、加油站计量检查等业务条块成功试用17家次。据统计,2022年我局推行非现场执法数量在23个市直执法部门中名列第一。目前正在研讨非现场监管模式在行政许可业务使用的可行性。
(八)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行为
1.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商品价格监测工作的部署,在防控区内设置临时价格监测点,每日采集在售猪肉、特定种类蔬菜、米面粮油等生活物资和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医用酒精等防疫物资价格,及时掌握商品价格变化情况。
2.强化生活、防疫物资价格监督检查,向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经营者派发《中山市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及时处理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物资价格问题的投诉举报,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3.联合发改、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物资保供和物流保畅工作,协助农贸市场、食品药品等经营者领取通行证,保障防控期间商品供应不断、价格不涨。
(九)扎实做好各类规划和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提质增效,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强化机制建设,夯实公开基础。出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单位官网公开,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以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15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为基础,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点公开机构概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10类22项内容,涵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务运行过程中应公开的事项。
2.丰富公开形式,保证公开实效。一是依托政府网站做好公开工作。把我局官网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做好主动公开目录中涉及栏目和重点领域栏目的建设及信息更新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全年审核发布信息1900余条。二是运用新媒体做好公开工作。我局微信公众号“中山市场监管”开设案件查处、抽检结果、企业开办、阳光食品、机读档案查询等12个栏目,方便公众查询获取相关工作信息,2022年发布推文872篇,关注用户超24万。三是利用线上线下政务大厅做好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开展有关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政策解读,同时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所有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理途径,优化审批流程,常年为公众提供便利服务,让职能运作置于“阳光”之下。四是结合各类宣传活动做好公开工作。通过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以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借助广电、报纸等媒介作用,主动宣传公开政府有关工作信息,让不同层次的群体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3.强化政策解读,重视舆情回应。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以合法性审查为抓手,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正文、起草说明、政策解读“三同时”制度,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政策透明、信号清晰,更好地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发布政策时,采用文字解读、动画视频、漫画图解等多种方式同步解读,重点介绍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解释关键词、专业术语,比对新旧政策的差异等,并利用各类活动广泛宣传,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69宗,仅1宗引发行政复议。
(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
积极应诉应议,运用法律手段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2022年,办理新收行政复议343宗、应诉行政诉讼47宗。截至2023年1月31日,复议机关、审判机关予以维持92宗、驳回120宗(含驳回复议申请、驳回复议请求、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终止行政复议或准许撤诉152宗、不支持监督申请1宗、确认程序违法1宗,未审结24宗,败诉率为0.2%,低于全省行政诉讼平均败诉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4宗,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
中国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一站式”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机制有效运行,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深度衔接。2022年以来,中心共协助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进行立案审查161宗,开庭审理11宗、诉前调解258宗,向广知院移送行政执法案件证据材料22宗。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
新法要法形成“自上而下学习,由内而外宣贯”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机制。2022年推出“强企培基双百课堂”,面向市镇两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开展超百场业务培训,得到较大反响。
党组会专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以贯彻实施《条例》为统领,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主动担当作为,努力减少纠纷、化解矛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组织商事登记重点法规及配套文件《市场主体登记条例》《市场主体登记条例实施细则》《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文书材料规范》专项学习培训。举办全市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培训会,培训采取线上授课和线下现场带教的培训模式,对食品药品经营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业务办理进行授课讲解,对2022年新出台的法规、新启用的审批系统逐条解读,分别到沙溪镇、大涌镇的餐饮企业,现场对中央厨房、集体配送单位在现场核查以及餐饮单位的功能布局、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进行讲评。连续举办5场食品生产基层监管人员培训班,选取5家具备区域特色的食品生产企业作为培训实操场地,通过“沉浸式”现场教学方式开展培训。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证班,组织学习《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组织《电子商务法》专题培训班、投诉举报及消费维权业务培训。举办化妆品、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会,以“专利基础杂谈”为主题面向化妆品、医药领域企业展开授课。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突出“融”字内核、强化“干”的精神,上下齐心、破难而进,奋力构建“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格局,在中山建设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中争当排头兵,为全市稳经济大盘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578261户,同比增长12.54%;涉及注册资本(金)13015.51亿元,同比增长38.42%。2022年,中山药品进口口岸启用通关,“港澳药械通”获得8个批件,广东省首个省级制药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揭牌,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设立,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获批全国首个开展实用新型预审业务,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和综合服务“中山模式”被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获批创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与此同时,中山还连续3年在全省质量工作考核、连续7次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连续2年在全省药品安全责任考核中获评A级,连续2年在全省“双打”考核中位列“第一档次”,在首次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中获评“优秀”。
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还存在法治建设意识不够强、行政执法的实际覆盖面不够全以及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不够均衡等不足有待持续改进。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面广度深、专业性强,机构改革后执法人员法治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整体业务统筹能力尚待进一步锻炼。
展望2023年,我局将立足建设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发展大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日夜兼程的精神状态,踔厉奋发、砥砺前行,开创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市场主体增活力,为产业发展添动能,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加亮色。着力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聚焦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建立更加简约高效的市场准入准营制度。对标国际一流,“拥抱深圳”,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准入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构建更加成熟定型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树立“非禁即入”审批许可理念,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大减证并证和简化审批力度,建立以告知承诺为主的“准营”管理制度,推进“准入即准营”提质扩面。
二是突出优化审批全过程,全面提升登记许可便利化水平。用心呵护企业,全面优化咨询导办、受理审核、发放证照、查询公示等办事全流程,努力实现“最简审批、最优服务、最高效率”。全面推进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标准化,提升审批服务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加快打通登记注册和许可审批相关系统,通过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材料简并、服务规范等,推动企业办事“最多报一次”。
三是强化监管全链条,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坚持全流程监管,形成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监管闭环,确保“放得开”“管得住”。强化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四大安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加强信用监管、公正监管、安全监管、智慧监管、系统监管,提升综合监管效能,体现审慎包容,使执法办案彰显力度、不失温度。持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做到市场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四是服务企业发展全周期,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将服务贯穿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发展壮大、退出等发展全周期,着力加大培育力度,让更多市场主体“生得下、长得大、活得好”。加大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质量提升、标准引领、知识产权等领域政策供给和服务供给,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争当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全国典范。
五是围绕重点难点深化改革,推动市场监管创造新辉煌。把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中国(中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为重点工程,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早日批复同意,2023年建成验收。全力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加强统筹协调,发挥部门合力,推动创建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加大力度推进“香山新街市”建设,把“香山新街市”打造成为“香山烟火”与“阳春白雪”和谐交融、相得益彰的示范市场,使“逛街市”成为中山市民新时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