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公告
中市监撤登告字(2023)第00005号
中山市锐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91442000MA52EDUD7M):
由本局调查处理的中山市锐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冒用“张晓”身份信息骗取营业执照一案,已调查终结。本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你司2018年10月26日的设立登记,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假冒“张晓”身份,提供含有虚假“张晓”签名的申请材料,取得我局于2018年10月26日核准的设立登记。
你单位上述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所指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为,本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你单位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我局依法公告送达相关文书,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应当于收到本公告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黄小姐 苏小姐 联系电话:88166059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