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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护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2-20 分享:

火炬开发区及各镇街市场监管分局,中山灯饰知识产权维权中心、各市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中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通知》和《2023年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放市县专项资金中山市任务清单》等要求,结合2023年重点工作,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护类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下载本申报通知所附的申报表,分专题填写申报书和提交所需附件材料,将电子版通过粤政易或党政OA外网报送至联系人邮箱。待初审通过后,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全部申报材料纸质件,递交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904室。

  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申报书。下载本申报通知的申报书,按相关要求据实填写完整,可加页但请勿修改申报书样式。

  2.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申报单位将可编辑的电子版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按以下格式命名(单位名称+专题+日期),相关附件材料请压缩成一个文件。

  3.退回修改。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在收到修改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或补充材料。

  4.审核通过。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的纸质材料,按一式3份采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在申报书和每一个附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同时,电子版Word文档及盖章扫描版各1份(光盘方式)递交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904室。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项目申报时间:2023年2月20日起至2023年2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工作开展方式

  1.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按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名评选出项目承办单位。

  2.签订合同。由我局与项目申报方签订项目合同,项目实施时间为自项目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11月30日。

  3.经费安排。根据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一次性拨付到申报单位。

  4.项目验收。根据合同要求组织项目验收。

  四、申报专题

  专题一: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一)项目目标

  创新5G、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大数据、数字经济等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探索开展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项目任务

  1.开展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试点工作。选择我市1个以上产业开展调研,通过走访调研、大数据分析等,梳理我市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问题,有针对性提出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形成调研报告。

  2.探索我市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制订试点工作方案。

    3.开展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试点工作。根据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计划,开展试点工作。总结归纳试点工作经验,至少形成1项可借鉴的工作经验或机制。

  4.申请项目属于上述内容且应对中山市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有一定的推动、借鉴或指导等作用。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包括各市场监管分局及快速维权中心)

  (四)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自项目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11月30日。

    (五)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年度支持数量为1项,支持不超过10万元。

  (六)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项目申报书;

  2.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相关佐证材料;

  4.单位银行开户证明。

  专题二:重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一)项目目标

  健全重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组织进驻我市重大展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复制推广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经验做法,加强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

  (二)项目任务

  1.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有关要求,复制推广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组织进驻当地不少于1届次重点展会,发放宣传资料不少于200份,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不少于20次。

  2.接受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投诉,现场检查勘验。

  3.邀请行业协会专家协助做好侵权判定,对展会中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进行调解处理。

  4.展会需具备健全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包括各市场监管分局及快速维权中心)。

      (四)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自项目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11月30日。

  (五)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年度支持数量为2项,每项支持不超过5万元。

  (六)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项目申报书;

   2.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相关佐证材料;

   4.单位银行开户证明。

  专题三: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一)项目目标

  建立健全专业市场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等保护工作机制,加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

  (二)项目任务

  1.组织开展专业市场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不少于1次。

  2.组织开展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抽查、检查不少于1次。

  3.在专业市场推广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进行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等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

  4.通过场内宣传平台、网络等途径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宣传。

  5.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和培训活动不少于2次,组织市场内商户参加,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包括各市场监管分局及快速维权中心)。

  (四)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自项目合同签订起至2023年11月30日。

  (五)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年度支持数量为1项,支持不超过10万元。

  (六)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项目申报书;

   2.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相关佐证材料;

   4.单位银行开户证明。

  四、申报咨询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联系人:钟小姐、黄小姐;联系电话:88166026、88166021。

  附件:2023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护类项目申报书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