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听证告知书
中市监撤登告字〔2023〕00015号
当事人:中山正唐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597452068W
住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南路17号70卡
法定代表人:钟陆
由本局受理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明,你单位于2018年7月28日向本局港口分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时,提交含有虚假“钟陆”身份信息的申请材料取得本局于2018年8月7日核准变更登记,于2022年5月27日被本局受理调查。
以上事实主要有举报人向本局港口分局提交的《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本局向举报人出具的《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受理通知书》及其送达回证,本局港口分局对你单位原住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制作的现场笔录及现场取证照片,本局港口分局对你单位变更登记的委托代理人制作的询问调查笔录,本局港口分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当事人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网页截图等证据证明。
本局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你单位的变更登记属于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形,依法应予撤销。
综上所述,你单位的变更登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所指的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你单位于2018年8月7日核准的变更登记。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权利。
因无法向你单位直接、留置、邮寄或者电子送达本听证告知书,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信用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60-88166059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