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1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246 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中山市黄圃镇亨宝宝百货店经营的“多肽高锌高铁粉”
(一)抽样基本情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于2023年6月8日对中山市黄圃镇亨宝宝百货店经营的“多肽高锌高铁粉”(生产单位是安徽育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是2022-08-12,规格是30克/盒)进行监督抽检,抽检结果显示上述产品“维生素A”项目不符合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2257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辅食营养补充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圃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6日对上述检验报告进行送达并对被抽样单位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有经营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查明上述产品的购销情况:上述产品共购进60盒,销售了24盒,被抽检了36盒,现场没有库存。
(三)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圃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配合生产企业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并做好相关食品消费者的退货退款工作。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